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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职工蓝宝石体育舞蹈协会章程

作者: 时间:2022-09-30 点击量:

第一章  

第一条  协会名称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职工蓝宝石体育舞蹈协会(简称蓝宝石体育舞蹈协会、蓝宝石舞协,以下简称舞协)。

第二条  协会性质

舞协属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会的会员单位,承认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会相关活动章程。

第三条  协会宗旨

舞协旨在丰富学校教职工的业余生活,为全校体育舞蹈(含规范社交舞)爱好者构建一个舒缓工作压力、健身塑身娱乐、提升个人气质和修养、施展自我才华的平台,通过组织培训和实践各种形式的体育舞蹈活动,促进本校教职工之间以及和校外体育舞蹈爱好者之间的广泛交流。积极组织参与学校工会组织的各项表演活动,并推荐优秀的会员参加校内外体育舞蹈比赛。协会聘请体育舞蹈教练、民族舞教练,或模特秀、旗袍秀等专业教练担任艺术指导。

第四条  舞协受校工会的直接管理监督,协会章程和每一届推选出的理事会报工会备案。

第二章  

第五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协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六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维护本协会的和谐。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舞协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

(三)审议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第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1/2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九条  舞协的最高管理和执行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三年届满举行换届选举。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财务部长(兼会计)1名,财务部副部长(兼出纳)1名,外联部长1名,后勤部长1名。理事长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条  理事会产生的程序及职责

理事会产生的程序是由2/3以上的到会会员表决通过产生。

第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组织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织部、财务部、宣传部、外联部、策划部、安全部、后勤部部长及办公室主任;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理事会的组成以及各组成机构的职责

(一)会长职责:主持协会的全面工作,统筹制定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建立工作总纲领,制定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加强协会的团结。

(二)第一副会长职责:协助会长主持和执行协会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工作总评等全面工作,分管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策划部。

(三)第二副会长职责:教学、训练、比赛场馆的申报、建设和管理。分管财务部、安全部、后勤部、办公室。负责会员登记和协会档案文件管理。

(四)秘书长职责:负责协会舞蹈培训、舞蹈实习训练、校内外舞蹈联谊活动与比赛的具体日程安排和实施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重要事情提请召开理事会会议。

(五)副秘书长职责: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起草各类文件,做好会议记录。

(六)组织部长职责:负责会员发展,各部门负责人推荐和任免建议。

(七)宣传部长职责:负责协会日常宣传及举办各项活动期间的广告宣传工作。负责向校报和媒体报道协会活动和成果

(八)财务部长职责:负责协会全部财务管理,负责管理收取会费和其它渠道来源经费、负责协会经费收支记账,保留保存各类收支原始单据。负责协会年度经费预算和每月定期收支公示、年度经费收支汇报和公示。

(九)财务部副部长职责:负责协会资金管理,在主管副会长、或者财务部长通知下,正确使用支付宝专用账号收取和支付金额。每月在理事会群公示当月收支流水和结余状况,保持与财务部长记账的协调一致。

(十)外联部长职责:负责协会与省市有关舞蹈协会、体育舞蹈有关专业院校、兄弟院校、其它科研院所体育舞蹈和团体的联络工作,负责嘉宾邀请与接待、外事安排等,同时为舞蹈协会募集社会资金,争取社会支持。保障舞蹈协会工作的开展,扩大其影响力。

(十一)策划部长职责:负责策划、组织蓝宝石杯体育舞蹈公开赛;负责策划年会以及舞蹈协会的其他大型活动,策划和组织舞会活动。

(十二)安全部长职责:负责与学校安全保卫部对接,负责蓝宝石杯、年会、舞蹈培训、练习、舞会活动中的安全维护。对于抽烟、吵架等影响公众健康和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十三)后勤部长职责:为本协会活动做好场地布置、设备购置与维护、活动餐饮等后勤保障服务。

(十四)办公室主任职责:负责协会各种档案、文件、证书、奖牌等实物的管理。负责完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交给的工作任务。

第四章  经费的来源与使用

第十三条  经费的来源

(一)会费的交纳,按每人200元/年的标准收取会员会费;

(二)其他赞助;

(三)学校工会划拨经费或者专项活动经费支持。

第十三条  经费的使用

主要用于协会活动的场地费、课酬、参赛与展演报名费、大型赛事和联谊活动、宣传海报的支出等。由理事会财务部长每年向会员报告会费的收支情况,并接受会员的监督和质询。由出纳负责对协会经费的保管、与会计每月底及时对账。

第五章  活动方式

第十四条  组织会员定期进行体育舞蹈相关基本功训练和套路培训。

第十五条  组织举办校内外体育舞蹈比赛和表演交流,增进与各兄弟院校、科研院所及社区舞蹈爱好者的友谊。

第十六条  组织会员参加学校工会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

第十七条  推荐优秀会员参加校内外体育舞蹈比赛和展演交流。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十八条  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十九条  修改后的章程,须经会员大会通过,并且报校工会备案。

第七章  协会的终止

第二十条  协会由于分立、合并,或自行解散等原因需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一条  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校工会备案。

第二十二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校工会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经过校工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职工蓝宝石体育舞蹈协会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