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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2019-2020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10 点击量: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会委员会文件

    地大工字〔202024

     

    关于评选2019-2020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分工会委员会、各教职工社团:

    2019年以来,全校各级工会组织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推进民主建设、权益维护、职工教育、文化建设、自身建设和服务教职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学校各级党政领导为工会有效开展工作予以重要支持和帮助,教职工社团为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不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学校办学治校各项工作贡献智慧力量,为学校早日建成地球科学领域世界一流大学发展目标建功立业,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19-2020年度的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模范分工会工作5个,先进分工会5个,优秀教职工社团3个,支持工会工作先进单位5个。

    2.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工会工作积极分子143人,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标兵68人,优秀工会工作者71人、支持工会工作先进个人10个(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二、评选范围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全校各分工会、教职工社团及学校职能部门(二级单位)。

    2.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标兵在全体工会会员中评选;优秀工会工作者在分工会小组长、分工会委员会委员、校工会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中评选。支持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在获得“支持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分工会党政负责人和支持工会工作突出贡献人员中推荐产生。

    三、评选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1.单位党政领导重视并支持工会工作,为分工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有分工会主席列席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的制度。

    2.分工会组织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工作制度完善,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工作经费开支合理,档案资料完备。

    3.重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二级教代会,认真做好教代会提案工作,在本单位民主建设和民主监督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4.重视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岗位技能竞赛等活动,关心青年教职工的成长和发展。

    5.重视文化建设,在“职工小家”和“一院一品”等文化建设中创造性地开展分工会工作,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

    6.认真落实校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大型集体活动参与率高。

    7.在关心教职工生活和维护教职工权益方面有成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教职工活动,在教职工福利发放、慰问和困难帮扶工作中及时到位。

    8.重视女教职工工作,注重调动广大女教职工“巾帼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切实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

    9.在2019-2020年度中没有召开二级教代会、没有向学校教代会提交提案的分工会实行评优资格一票否决制。

    (二)支持工会工作先进单位

    1.重视和支持工会工作,对工会开展教职工活动和各类专项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帮助解决工会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2.凡在2019-2020年度校工会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中,协同和配合校工会工作、提供帮助与支持并解决重要问题的二级单位,由校工会推荐,经校工会常务委员会审核确定。

    (三)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1.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积极参加工会活动,认真履行会员义务,圆满完成工会交给的工作任务,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在工会工作中成绩显著。

    2.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标兵

    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在工会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获得本单位教职工的广泛好评。

    3.优秀工会工作者

    热爱工会工作,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有一定开拓精神;工作中肯投入,积极带领本单位工会会员开展活动,以身作则、乐于奉献。重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反映教职工的诉求,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工会活动,受到本单位教职工的广泛好评。

    凡被评为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分工会负责人和教职工社团负责人(具体人选由所在单位推选)自动当选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1名);在校工会的各部门和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中任职的优秀工会工作者由校工会推荐,经校工会常务委员会审核确定。

    4.支持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重视本单位工会建设,支持工会开展工作。定期听取本单位工会工作汇报,并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注重帮助协调解决工会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积极推进本单位民主建设,支持分工会落实教代会职权,坚持分工会主席列席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

    凡获得2019-2020年度支持工会工作先进单位所在二级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由各分工会推荐其中1人,自动当选为支持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四、评选原则及办法

    1.工会工作先进集体: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由分工会、教职工社团提出书面申报。校工会成立专门的评选工作小组,通过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评选。

    2.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各分工会、教职工社团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进行民主推荐,自行评选,经公示后,由各分工会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核同意,报校工会审批。

    五、要求与说明

    1.各分工会、各教职工社团应高度重视评优表彰工作,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认真组织申报。

    2.申报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单位需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9-2020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二),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内容详实,事迹突出,条理清晰,文字精练。

    3.工会工作先进个人的申报每人限定1项,不能重复。

    4.各类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先进集体申报表一式二份),纸质版加盖分工会所在二级党组织公章后报送校工会办公室201室,联系人:周斐霏678843741012352457@qq.com

    5.申报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15日(周二)17:00之前。

    六、表彰与奖励

    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表彰奖励,颁发2019-2020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奖状和工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9-2020年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标兵和优秀工会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9-2020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9-2020年度工会工作优秀个人申报表

    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9-2020年度工会工作优秀个人名单汇总表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会委员会

    2020128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会委员会办公室                        20201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