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下午,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成金华同志在教工活动中心一楼综合厅给全校工会系统干部讲专题党课,主要辅导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校第十七届工会委员会暨第八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全体委员、各分工会主席、校工会全体干部参加了学习。
成金华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制定,主要是为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主要任务是:一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要举措。二是实现监察全覆盖。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由监督“狭义政府”公职人员到监督“广义政府”公职人员的转变,使监督不再有空白地带。三是整合分散的反腐败力量。组建监察委员会,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解决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职能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职能交叉重叠问题,有利于形成反腐败合力。四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写入法律,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解决长期困扰我们的法治难题。
成金华简要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条文结构,详细解读了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监察范围、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重要内容。他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主要对6大类公职人员进行监察,明确了了监察委3项职责12项措施,并对监察委履行的监督、调查、处置3项监察职责进行了具体规定。
成金华同时要求,工会系统的全体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详细了解法律条文要求,把握精神要义,认真贯彻到工会工作的方方面面,将各项要求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