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切实做好生活困难教职工的帮扶救助工作,体现组织关爱,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现将申报教职工困难补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有工会会员身份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困难补助:
1、配偶为下岗职工或丧失劳动能力;
2、教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长期患病并因病致贫;
3、家庭因疫情或自然灾害导致生活困难;
4、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困难;
5、青年教职工配偶暂时无业无收入。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请困难补助:
1、家庭已购买私家车,或有两套及以上商品房的教职工不得申请困难补助;
2、当年学校或上级工会已经给予过资助的。
二、申报程序
各分工会应尽快将本通知内容周知到本单位所有教职工。申请补助的教职工在接到通知后,须如实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0年度困难教职工申请表》(附件一),并交所在分工会。
各分工会组织填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0年度困难教职工申请表》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0年度困难教职工统计汇总表》,经分工会主席和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并盖公章后,于2020年12月25日之前将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校工会201办公室(联系人:周斐霏,联系电话:027-67884374,邮箱:1012352457@qq.com)。校工会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工作要求
各分工会要主动关心困难教职工生活,认真组织困难教职工申报困难补助,同时也要严格把关,实事求是,防止虚报,并根据申报人员的困难程度排序,汇总之后再报校工会。
四、困难教职工及补助标准的确定
根据困难情况,设置额度1000元、2000元、3000元等三个档次,具体困难教职工及补助标准由校工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评审组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附件: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0年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2、《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0年度困难教职工统计汇总表》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会委员会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