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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25 点击量:

各分工会:

为做好生活困难教职工的帮扶救助工作,实现精准资助,结合党史学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为教职工办实事,现将 2021 年度申报困难补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有工会会员身份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困难补助:

1.配偶为下岗职工或丧失劳动能力;

2.教职工患重大疾病或其直系亲属长期患病并因病致困;

3.家庭因疫情或自然灾害发生重大变故、突发事件造成重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

4.青年教职工配偶暂时无业无收入;

5.家庭负担过重的;

6.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

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请困难补助:

1、本人及家庭成员拥有购买价格超过 15 万元的机动车,或有两套及以上商品房的;

2、当年学校或上级工会已经给予过资助的。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有意向申请补助的教职工须如实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1 年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见附件一),并交所在分工会。各分工会应认真核实《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1 年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相关内容,研判申报教职工的困难程度,汇总并按照困难程度从高到低的顺序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1 年度困难教职工汇总表》(附件二),提出建议申请档次,经所在党委或党总支书记审核并签署意见之后于 2021 年 12 月 18 日之前将纸质版交至校工会综合事务办公室(校工会 206 室,联系人:周斐霏 ,联系电话 67884373 , 表格电子版发送至 邮箱:1012352457@qq.com)。校工会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工作要求

各分工会应主动关心困难教职工生活,按照以上申报条件认真开展困难教职工摸排工作,组织困难教职工申报,同时也要严格把关,实事求是,防止虚报和漏报,真正把工会组织送温暖工作落到实处。

四、困难教职工及补助标准的确定

根据困难程度情况,本次设置额度 1000 元、2000 元、3000 元等三个档次,具体困难教职工及补助标准由校工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会委员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