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大党发〔2014〕2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行教代会重大事项发布制度,是教代会闭会期间代表行使民主权利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深化校务公开和扩大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依照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教代会围绕学校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发布会,让广大教职工了解有关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做贡献。
第二章 发布会原则
第三条 发布会原则:
(一)在学校党委领导和行政支持下,有组织地开展发布工作;
(二)以实事求是、突出重点为原则,开展重大事项发布工作;
(三)由校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发布;
(四)保证发布事项的时效性。
第三章 发布会事项
第四条 发布会事项:
(一)一个时期学校的中心工作;
(二)学校重要改革发展的规划、举措、制度等;
(三)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
(四)其他学校认为需要发布的事项。
第四章 发布会程序
第五条 发布会时间:重大事项发布会原则上每学期组织一次,可适情增加,但每学期至少要发布一次。
第六条 参加会议人员:参加发布会的人员由各代表团推荐的教代会代表组成,发布事项涉及的直接利益人员代表和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应占一定比例,同时欢迎广大教职工参加。
第七条 发布会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发布会主题;
(二)发布人介绍发布事项的具体内容;
(三)参会人员提问;
(四)发布人回答。
第八条 发布会组织:
教代会重大事项发布会由教代会执委会与发布事项所涉部门共同协商,报学校审批确定,教代会执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 本细则由教代会执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