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职工棋类协会,(简称地大棋协,以下简称协会)。
英文为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Wuhan) Chess Association,缩写为:CUGCA。
第二条 协会性质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职工棋协是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爱好中国象棋和围棋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团体,属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会(以下简称校工会)领导下的社团之一,由校工会统一协调和管理。
第三条 协会宗旨
“切磋棋艺,以棋会友”。不断提高教职工中国象棋和围棋的技艺与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加强教职工文化交流,提高教职工思想文化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 社团任务
第四条 广泛团结全校棋类运动爱好者,积极为学校棋类运动发展做贡献。
第五条 把握中国象棋和围棋先进技术方向,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和推动会员的棋类理论知识和技术水平提高,用棋类运动风采展示全校教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第六条 积极组织和开展棋类日常运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主旋律。
第七条 积极组织开展中国象棋和围棋训练、交流、研究、培训活动,促进棋类运动普及,满足教职工不断提高文化素质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第八条 促进校际中国象棋和围棋交流,扩大友好往来,增进相互了解,提高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九条 积极组织教职工棋类比赛等活动,加强新入会会员和优秀人才的培养,对成绩优秀者和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予以表彰。
第三章 社团会员
第十条 申请入会条件
(一)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职工,且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社团活动。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三)爱好中国象棋和围棋运动。
(四)承认所在协会章程,服从协会领导。愿意为协会的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五)按时交纳会费,每人100元/年。
(六)履行所在社团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十一条 申请入会的程序
(一)本人提出并提交申请。
(二)经协会理事会审核同意。
(三)履行手续,成为协会会员。
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自愿加入或退出社团的权利。
(三)有权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权监督社团组织及资金使用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会员应尽的义务
(一)执行社团的决议和决定。
(二)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中的自身健康安全负责。
(三)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
(四)为社团的管理和发展出谋划策,并积极做出应有贡献。
(五)定期注册,并按社团章程规定缴纳会费。
(六)向协会推荐优秀人才,发展会员。
第十四条 会员一年不参加集体活动或不交会费者视作自动退会。
第四章 社团的组织与管理
第十五条 社团成员大会是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社团章程行使职权,包括:修改社团章程,选举社团负责人,审议通过社团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对社团变更、解散等事项作出决定等。
第十六条 社团可以根据自身规模和实际需要设置理事机构。理事机构可由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和部长若干名组成,上述理事机构成员中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均为社团负责人。校工会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
第十七条 社团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与活动能力。
(二)对社团工作热心,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
(三)能够调动成员积极性,不断稳定和扩大队伍,保持社团的生机和活力。
第十八条 社团负责人由社团成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并报校工会审批。
第十九条 社团负责人的职责
(一)统筹规划本社团工作,全面负责社团日常管理事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做好社团后备力量的培养工作。
(二)组织成员进行棋类日常训练和活动。
(三)组织实施诸如棋类比赛、竞赛等较大规模的活动。
(四)对申请加入社团的在职教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审批。
(五)负责社团活动相关器材和用品的管理。
(六)做好年度计划与总结工作。
(七)完成校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十条 社团理事机构每届任期三年,到期应进行换届选举,换届选举结果应及时报告校工会,经校工会批准后方可正式上任。
第二十一条 社团的登记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须在三个月内向校工会申请变更登记;社团修改章程,应当在三个月内报校工会核准。
第二十二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会员大会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员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和通知。
第二十四条 协会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协会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工作,对外代表协会。协会理事会的职权为:
(一)组织召开会员大会并报告工作和经费使用情。
(二)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三)聘请名誉会长、顾问和部长。
(四)审议章程修改议案。
(五)审议年度工作计划议案。
(六)决定会员的接收或除名。
(七)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八)行使会员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二十五条 协会设名誉会长若干人、顾问、部长若干人,由协会理事会聘请。
第二十六条 秘书长、副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会长组织召开协会会议,总结年度工作,汇报经
费使用情况。
(二)组织实施协会决议。
(三)全面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和业务活动。
(四)协会会长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条 社团的终止
经社团三分之二成员同意解散,以书面形式报校工会申请注销。
第五章 社团经费
第二十八条 社团开展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为校工会支持、会员会费、社会捐赠或资助以及其他收入。
第二十九条 社团财务受会员大会或协会理事会监督,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第三十条 社团活动经费的使用应按照“合理使用、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关于运动伤病
协会会员要特别注意运动保护,对于会员在协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运动损伤和疾病,协会不承担治疗义务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协会理事会。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职工棋类协会
2022年4月